作者/駱小紅

突然間想起了多年前的室友們。

大概是十年前,剛搬到舊家時,公司來了個新同事,名字跟我一樣有個紅字。李紅是個早出晚歸的人,總是笑口常開,剛來公司時人緣就好得不得了;因此她一說要找房子,公司同事們就一致推介,叫她搬到我的公寓──當時我也剛搬進去一年多,房東把原本的三房弄成兩個套房,所以我住的是兩房一廳,還附廚房的公寓。

照說,我一個人並不打算住這麼大的房子。原先是跟兩個男同學一起分租在上一樓的,後來跟男友論及婚嫁,於是租下二樓的空房,搬了進去。沒想到,搬進去之後不到一年,就落得分手的下場。初時我一個人住在屋裡,孤單寂寞,到後來,漸漸習慣了,自己換燈泡、自己修馬桶,裝了浴簾,門簾,把屋子整個布置起來。

.日夜忙碌為了誰.李紅

李紅剛搬來時,早出晚歸,有個瘦高的男友偶爾出現。不過,我們說好、如果要帶男友回來,也絕對不可以把鑰匙給對方──這是為了保障彼此安全,畢竟、我們只是剛認識不久的「同事」,對彼此的人際關係還不清楚,她隨口答應,算是相當乾脆。不過隨著時間過去,她就發現我不是一個好相處的室友了。

首先是,她喜歡來敲我房門,問我要不要幫忙帶午�\﹙或晚�\、早�\,宵夜﹚回來給我?老實說,我覺得每個人的口味很不一樣,特別是她跟我不熟悉,我衣衫不整也不想開門解釋,於是都說「不用」。久了,她便不來敲門了。有時候,也會來問要不要一起外出,我還是老話一句,「不用了」。

一開始我上班還會順路載她,後來發覺那樣很不方便──因為她是外勤,不必跟我們這種內勤一樣準時上班。晚上總是忙得很晚的她﹙跟著老闆娘跑工地、很辛苦﹚,漸漸變成自己開車上下班。
有天在公司,我們跟同事一起午�\,聊到我的個性問題,我說,

「別看我在公司這麼長舌,其實在家裡,我很安靜。就跟張小燕一樣,」同事們一臉不信,我接著說,

「不然妳們問李紅,我們雖然同住一個屋簷下,」這時在一旁吃便當的李紅笑笑接口說,
「一個月內講不到三句話!」這句還是我跟她同時說出口的,當場同事們一陣哄笑。

真的是這樣。同事一陣嘩然之後,我跟李紅若無其事地繼續吃著飯。

事實如此。後來李紅換了男友,對方初時還來糾纏,她告訴我,

「我跟他在一起十年了,本來都論及婚嫁了!為了兩人的將來,我日夜工作,晚上還兼職做「徽章」生意,常常忙完工作還要去送貨到半夜十二點,辛苦存錢買了一棟房子。但是,他竟然在回金門時給我搞劈腿,那個女生還來跟我示威!這是我唯一無法忍受的事,只好選擇分手。」

過了一陣子,她跟我們主管外出時,認識廠商一個男生,不久就決定閃電結婚。

這一段室友情,因為李紅未經我�\可,就讓新男友拿鑰匙開門進來,搞壞了我們的和諧關係之後、宣告結束。因為我一個人在家,穿著睡衣,突然有陌生男人開門進來,當然會很不舒服;反正她要結婚了,很快就會搬走,接著、便離職了。至此,我們也再無干係。

.勇敢飛向遠方的蝴蝶,雪柔

李紅之後,我又找了個新室友,雪柔。

雪柔是我在台北市上班時,短暫共事了半年的舊同事。她也是個奇人,明明大我三四歲,怎麼看怎麼年輕,活脫脫就是個美人胚子──當然是化上妝之後啦,因為她是夜店女王嘛。

據她說,從高中畢業之後每天下班就都在夜店混到半夜才會回家的,因為她父母兄弟都移民到南美州了,就算她夜夜笙歌,也沒人管她。這樣自由自在的生活,對她來說非常愜意,所以不管父母怎麼說,她死也不肯搬到僑居地去。

雖然她習慣過夜生活,可是本性卻很善良,至少跟我同事的那半年裡,我覺得她不是個會耍心機的人。

成為室友之後,她就很少混跡夜店,或�\因為我的作息正常,住處又遠離市區﹙至少離信義區很遠﹚,沒伴、所以她少了很多機會跑出去玩。偶爾約我去夜店,就被我頻打瞌睡弄得很沒興致。除了上夜店狂歡,她沒別的嗜好,放假便是坐在客廳看電視抽煙,因為這樣,偶爾來訪的姊妹們,便對雪柔有偏見,

「煙抽那麼大,一定不是好東西。」

老實說,這真是本世紀最大的偏見。

我們的祖母大人不也整天煙不離口,怎沒人說她不三不四?抽煙只是一種個人喜好,就像喝酒。大家都知道多了會傷身,但那是個人喜好問題,只要酒品煙品好,對我來說,他們不偷不搶、懂得尊重別人的空間,為何不可?當我這樣說時,姊妹們便說,

「妳被她帶壞了,所以替她辯護。」
後來,她們便跟老媽胡說八道,讓我媽以為我天天跟著雪柔混夜店,甚至學抽煙。但那都是子虛烏有的猜測而已,事實上雪柔受我影響,反而減少了涉足夜店的習慣,上班的精神也好多了。

假如我們都要把自己行為有偏差的原因,歸咎是「別人影響的」,那麼有問題的必定是我們自己的「自制力」,該反省的是自己。怪別人?為什麼不先想想自己呢?我從雪柔身上看到了,另一個世界的生活型態──她就像一隻蝴蝶,每天打扮得很美,飛來飛去,希望遇到一個好人,可以幸福過一輩子。有時候我很替她擔心,再過幾年,沒有青春美貌了,還能這樣玩嗎?不過她似乎相當樂觀,也絲毫不後悔。

我不是說上夜店不好,而是雪柔已經30多歲了,而她渴望遇到的是能結婚組織一個正常家庭的對象,夜店、很難遇到這樣的人吧?就是因為想玩才上夜店,所以她遇到爛男的機會,遠比遇到Mr. Right高多了。有一陣子,雪柔又開始早出晚歸,我猜想、她是交了男朋友。

果不其然,在夜店朋友的介紹之下,她認識了「阿泰」。阿泰是一家叫「牛奶」的lounge 老闆,追她的是阿泰的朋友Vincent。當時,阿泰的女友是個女歌手,現在好像在對岸做什麼偶像選秀節目的評審,以毒舌出了名,不過在當時,她還只是剛出道、不很紅的偶像歌手。

「alice,妳有空一定要來跟我們聚會啦!那個小敏人很好耶!她其實比電視上胖多了,所以我覺得妳也只是看起來肉肉的,小敏在電視上看起來瘦,其實本人跟妳差不多耶!」她說起阿泰的女友,那個據說很容易發胖的馬來西亞女歌手。

「她那樣都能找到男朋友,妳一定沒問題的啦。」雪柔這樣鼓勵我。

那陣子,雪柔好像又回到了過去那種被男人捧在手掌心裡疼的快樂日子,每天打扮美美的,下班等人來接,玩到快天亮才回家。

黑眼圈在她雪白的臉上越來越深,深到她得用最強效的�\斑膏才遮得住,卸完妝、就是一副慘不忍睹。不知情的人或�\會問,

「妳被家暴嗎?」

剛開始我以為雪柔只是因為白天上班,夜裡玩樂造成的倦怠,因而跟她說,

「不要玩太晚,如果妳男友要來,我不會反對,只要你們別吵到我就好。」她男友倒真的出現了幾次,是個戴著眼鏡,看來斯斯文文、不像會混夜店的男人。不過,我知道,人不可貌相。

不多久,我聽見雪柔開始摔電話。

「他又無故失蹤了!」

「他都不回call機,我call了幾百次,他就是不回call!」那個沒有手機的年代,加上雪柔有自己的專線,我實在沒能多說什麼,直到有個星期五的夜裡有人狂按門鈴,我才知道隔著一道牆壁裡,雪柔割腕了。她的男友敲了門,也沒跟我說什麼,逕往雪柔房裡跑,然後扶著她出門,臨走還頻頻向我道歉,

「alice,不好意思吵妳休息了,她身體不舒服,我送她去醫院。」

睡眼惺忪的我,根本丈二金鋼摸不著頭腦,雪柔就這樣給帶走了。再見到她,是隔天下午,她手裡裹著紗布,紅著眼眶自己在客廳抽煙,男人不在。那天我們長聊了一夜,她下決心要離開這個隨時會失蹤的男人。對感情還沒太多經驗的我,正在跟未婚夫分手的空窗期,我無法給她太多建議,但還是勸她,

「夜店啊,都是想玩的人才會去,正經男人不會去那邊找老婆的。如果妳真的想找個避風港,實在要換個方式啊。」

之後雪柔又跟Vincent糾纏了幾個月,直到某一天,她終於打通了Vincent那永遠是答錄機的電話──接電話的是個聲音清脆的女人。雪柔沒拆穿 Vincent的腳踏兩條船,只裝成是做市場調查的﹙這招跟我學的﹚,跟對方聊了幾句,知道她是在荷商銀行工作的單純OL,是Vincent留學時的同學,兩人早已訂婚,目前同居中。

真相大白之後,雪柔似乎釋懷了。

「原來他搞失蹤,是因為,我只是他的第三者…」
這真是最合理的解釋了。可是她也沒跟Vincent說出,她知道了一切這事,只是開始避不見面。Vincent先是格外殷勤地對雪柔更加呵護,然後又送花又送戒指的,如果不是我跟雪柔都知道他已經有女人了,還真是會被他的誠意打動。

雪柔一邊抽著煙,一邊喝著我的伏特加﹙當時我為了排遣寂寞,正在上調酒課,所以家裡�\了不少酒﹚,一邊說,

「我已經知道自己是第三者了,反而釋懷。不再奢求他多陪我,他反而緊追不放。」
這男人真是賤,明明家裡有個體貼溫柔的未婚妻了,還要在外面對別的女人死纏濫打。我知道雪柔正在試著放下,因為我嘗過那種滋味──女人有時候需要被呵護,儘管我已經獨立自主地生活了兩年。

一直到雪柔真正跟Vincent分手,我都沒再見過雪柔為了誰傷害自己,我覺得她真的不一樣了。倒是有未婚妻的Vincent依然死纏濫打,搞得雪柔只得搬家。漂亮的雪柔可也不是沒頭腦的,其實認識她之後,她一直在唸專校在職班,希望有一天畢了業,可以出國唸建築科系。

剛搬家時她也想靠分租房間share房租,於是登了廣告找室友。結果,她的新房子被偽裝房客的賊闖空門,竊賊沒偷到什麼值錢物品,就把她的南美護照拿走,還打電話威脅她「要拿回護照,就到xx賓館見面」。大概那慣竊看她護照上的相片頗有姿色,起了歹念,沒想到雪柔也不是省油的燈,她雖然害怕,但還是去了賓館──背後跟了一堆便衣刑警!

那個賊倒也厲害,被逮之後死也不交出雪柔的護照,還當著警察的面恐嚇她,

「我知道妳住在哪,偷竊最多三個月就出來了!到時候看我怎麼對付妳!」
後來,刑警們押著那個賊,找了三個地方才找到雪柔的護照。那些刑警,對雪柔可好了,殷殷交代,還說可以額外派人保護她的安全。不過雪柔婉拒了,那天,正是她拿到all pass成績單的日子。

這當中,我們偶有聯絡,她從松山又搬到東區,直到學校唸到畢業,再聽到她的消息,是她第三次搬家到汐止的事。那次汐止的水災非常恐怖,淹到二樓,所以住在十三樓的她,根本無法外出。哪裡也不能去的她,打了電話給我,

「幸好電話還通啊!還好有妳,不然我都不知道找誰說話了。」

我想起雪柔當初要搬來跟我同住之前,也曾在某個深夜這樣跟我說。在我心裡,她依然是那個儍大姊,生活上少根筋,但其實很精明﹙只是愛了就笨﹚。

不久之後,她又搬離了汐止。她真的就像蝴蝶一樣,飛來飛去、不斷遷徙著。最後一次接到她的電話,聲音聽起來遠遠的,有點迴音。

「alice,妳猜我在哪?」
「誰知道呀?」我一邊敲打著電腦鍵盤,一邊心不在焉地盯著鯨魚公園的畫面。

「我啊,我在紐約喔!」啥!?美國?她專程從美國打國際電話來叫我猜她在哪裡?
「我一直想要告訴妳,讓妳分享我的喜悅,我真的做到了!好開心噢!妳一定也替我高興,對吧!」

她終於如願去了美國唸書──她說,她存了一小筆錢,大概20萬,然後就去投靠了她在美國的朋友,現在住在寄宿家庭裡面,準備要在美國唸書。﹙因為她有南美州的護照,所以入境美國不用簽證﹚。

「妳不擔心學費生活費呀?」
「不會啊,我會努力的。」她聽起來很有精神,
「對了,我跟妳說唷,我這次還帶了我的貓!」

然後,她細述她如何替她的愛貓辦理檢疫手續,還因為她的小貓太可愛,所以空姊破例讓她的貓可以不必坐貨艙,特別優待她,讓她把貓放在身旁的空位上。

電話結束在,貓爬上了友人家的屋樑,她說要去把貓哄下來。

她聽起來很開心、很自信。當時,我好像見到一隻鴿子、飛翔在藍天裡的畫面。看似柔弱有如蝴蝶的雪柔,如今已經真正為了她的理想在天際遨翔了呢。

「雪柔,我是真的很替妳高興的。」至今,我仍然在LOST敲打著鍵盤,只是心情已經完全不同於當日了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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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nnchang040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