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/未來愛情‧左耳洞

這的確是一件棘手的案子。

我,蚵甜左.無助。今年18歲,高中肄業,是個大樓管理員。
我每天的工作很簡單,坐在一樓大廳,管理進出人員,以及觀看監視畫面。

案件是這樣子的。

今天早上,春捲先生和肉桂小姐同搭一部電梯出來後,兩個人就開始互罵。這引起我的注意,春捲先生和肉桂小姐不是外人,而是A棟15樓的住戶。對我而言,都是熟面孔了。

據我瞭解,他們倆一同從15樓下電梯,途中有人放屁,但雙方卻沒有人肯承認。

我,蚵甜左.無助,正職是個大樓管理員,但我其實是個業餘偵探。
在我縝密的推理,以及細微的觀察力之下,沒有所謂破不了的案子。



春捲先生,是個3C賣場的店長,30多歲。

肉桂小姐,在百貨公司當電梯小姐,20歲左右(女人的年齡,是我唯一推理失敗的常態案件)。

兩個人在電梯裡,無論是哪一方放屁,兩方都應該心知肚明。
很顯然,他們其中有一方說謊。這引起我高度興趣。

生活裡充滿著推理,而推裡是我生活中的最大樂趣。
比起唱歌、跳舞、上網、看電影,我更對推理著迷。

看著他們的背影離開大門。
身為一個偵探得我,必須記住每一個細節,服裝當然也不例外!
肉桂穿著短靴、黑絲襪、迷你裙,小羊皮外套及腰。
春捲穿著皮鞋、牛仔褲、羽絨外套�\到大腿上方。

待他們遠離視線之後,我隨即展開調查。
首先,我把電梯的監視錄影調出來看。

屁是種無色氣體,所以我不可能從錄影帶裡看出到底是誰放的屁,但表情會說話。至少他們的肢體語言是一條線索。

毫無破綻!

錄影畫面裡,15樓電梯門關後約莫3秒鐘,春捲先生和肉桂小姐兩人同時用手摀住鼻子。

這不合常理,一來兩人是鄰居,二來為了讓放屁的人有些尊嚴,這種情況之下,如果是聞到臭味,應該是暫時停止呼吸,而不是用手來摀住鼻子,因為這樣的動作可能會使對方難堪,甚至於傷到對方的自尊心。

但為什麼他們會同時用手摀住鼻子呢?

很顯然,那個屁的味道,一.定.很.臭.很.臭。

也就是說,暫時停止呼吸這動作無法完全規避那臭味,而必須以手來摀住鼻孔才能達到放心的地步。所以說,兩個人才會同時摀住鼻子,這是唯一的解釋。

這之後,肉桂小姐往春捲先生的反方向退了一步。

這個動作有意義嗎?這是個很複雜的問題。

也就是說這屁可能是春捲先生放的,肉桂小姐為了遠離或者避免連環屁的攻擊,所以往反方向退了一步。但還有另一個可能——就是肉桂小姐放了屁之後,想栽贓給春捲先生,也就是所謂「殺人的喊救人」。

但這又不合乎常理。

肉桂小姐為什麼要栽贓給春捲先生呢?有什麼動機非得栽贓給春捲先生呢?

動機很重要。

對了!應該和職業有關係。也就是說,肉桂小姐是個百貨公司的電梯小姐,如果這事情一傳出去的話,很可能影響她的職涯。一個電梯小姐如果讓人知道會在電梯裡偷偷放屁,可能會造成顧客的恐慌,進而影響到百貨公司的營業額,再進而影響到全部分店的營業額,這樣的連鎖反應,將是百貨業界的一場災難。

但電梯小姐不會放屁嗎?
屁是不是忍一忍就會消失了?
電梯小姐的屁該怎麼處理?
這事情,我必須以嚴肅的態度請教專家。



我撥了通電話給當電梯小姐的朋友,Miss YA。

「妳會放屁嗎?」
「費話!有屁眼的都會放屁好不好。」
「妳誤會我意思了。我是想問,當妳在工作時,如果想放屁該怎麼辦?」
「忍啊!」
「如果忍不住呢?人總有忍不住的時候吧?總不可能一直忍吧?」
「可以先小任忍一下,小不忍則亂大謀。每部電梯在到達一樓或頂樓時,我們會等一下上下樓人潮,那個時候我們就有機會走出電梯,此時就可以偷偷放屁了。」

Miss YA說到了重點。

肉桂小姐身為一個電梯小姐,她應有絕對的忍耐力可以從15樓忍到1樓,然後出了電梯門後再放屁。

所以依據Miss葉的說法,肉桂小姐的嫌疑似乎變小了。

我,蚵甜左.無助,推理屆的翹楚,思考縝密的密不透風,推理嚴密的滴水不漏,隨即聯想到了一個關鍵性問題。

「看在我們是老朋友的份上。老實說,妳有沒有在電梯裡放過屁?」

「偷偷告訴你!最近週年慶啊!人實在太多了,電梯時時刻刻都是滿滿人潮,而且每層樓都有人進出,我們電梯小姐想出去也擠不出去。所以啊!實在是在這萬不得以的情況下,才會在電梯裡偷偷放屁!」

「不怕人家發現嗎?你是電梯小姐,這樣子不好吧!」

「呵呵!不用緊張!我是電梯小姐耶!我的樣子這麼地端莊,我的笑容這麼地開朗,我的手勢這麼地優美,誰會懷疑是我放的。」

「那大家一聞到臭味,會把矛頭指向誰啊?」

「呵呵!這個呀!大家會自動去尋找一個『看起來像是會在電梯裡放屁』的人。」


「我懂了!也就是說,身為電梯小姐,還是有可能在電梯裡面放屁的。」

「廢話啊!你腦殘喔你!這問題用屁眼想也知道!」Miss YA隨即掛上電話。



我的客觀,來自於我的求證。

這電話讓我得到兩個結論,第一個就是如果百貨公司的電梯內有人放屁,可以合理去懷疑是電梯小姐,是人都會放屁。

第二,放屁這件事有時候很以貌取人的,如果長相猥瑣一點,穿著邋遢一點,很可能會被誤以為是放屁的人。這樣的觀點對肉桂小姐很有利,因為春捲先生是個邊幅不修的人,表面上看起就像是會在公共場合放屁的人。

可惜!無奈!殘念!

今天如果是三流的偵探,肯定會被誤導的團團轉。
但我,蚵甜左.無助,以客觀斷案聞名,絕不以貌取人。

啊~~~。

我突然想到了一件事。
一件與我的推理「假設前提」相關的事。
我想,我犯下了一個極為嚴重的推理錯誤。
一個先入為主的推理錯誤。

想不到我,蚵甜左.無助,竟然會犯下如此的滔天錯誤。

因為這案件,還有另一個可能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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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nnchang040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