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/戀夜

「分手就是:努力的忘記牽著你的手,有多幸福過!」
如果,分手的意思只能這樣解釋的話,那我想這無疑是一場長期抗戰!

(一)

首先,我必須面對的最大敵人就是「習慣」。

這是一種百口莫辯的事實!人生在世最不可能改變的是本性,再來,一定非習慣莫屬了。

有點像是年終拍賣或者是過季清倉,再不然就是倒店大跳樓!總之我必須逐一的盤算因為你而衍生的習慣有那些,並且戒掉或改變。

比如說:睡前一定要有你的晚安吻、過馬路要牽你的手、傷心、難過、悲傷、寂寞、孤單、失落,要有你的陪伴、看電影要靠在你肩膀、洗完澡要賴你幫我吹頭髮、月經來要你把溫熱的大手擱在我的腹部上!

太多太多的種種我其實無法完全記得!至於我該做的就是把這些我不知道該如何處理的一切,驅逐於我的世界之外。

這是極需要時間的,每戒掉一種、改變一樣,我就又離你更遠了!

「愛情是一廂情願多過於芳心互�\的,習慣也是。」
「我可能一直都走不遠。」

與其要耗費那麼多的時間,我寧可放任這些你所帶給我的久居在我的心上,直至我不經意的遺忘!

「好的,我輸給習慣了。」

「這種種的一切,將在往後沒有你的日子裡,像八國聯軍,瓜分我那像老母雞一般無力反抗且略顯疲憊的心。」


「愛上你已經是我的本性。」
(二)

接下來呢?我還需要面對什麼樣的挑戰?

「依賴」

這是第二號敵人,並且跟習慣有點相似!最大的不同在於,習慣是可以為了某些什麼而被改變的,人嘛,在愛情裡難免得受點委屈。

如果你抽煙而我不喜歡煙味,那麼為了愛你,我勢必得要忍受你的吞雲吐霧(當然也有可能是你要戒煙),到最後我習慣了,可能反而會覺得不抽煙的你就不是我愛的人了。

那依賴呢?依賴是我做不到而你卻可以完成的!

你走了,我就得要自己一個人打蟑螂,並且要明白往後如果尖叫,是不會有人出手相救。也得要了解我必須自己準時的去做每件計畫裡的事,因為在也不會有人擔心我遲到被扣薪手而日夜不分的接送我上下班!更別說是耐著性子的忍受我沒有時間觀念。

我其實不太想數落自己的短處與愚蠢,我怕,挖地洞深至地心把我自己掩�\也不足以埋藏我的缺點!更不願再一次又一次的檢視你的萬能。

因此,請容我對這個敵人只做這樣簡短的解釋與介紹。

「依賴說穿了其實是潛移默化的害怕。」

我很膽小,拒絕面對新的事物、新的挑戰!就連自家附近開了新的小吃店,我也堅持要有信任的人先去品嚐過告訴我如何如何後,才會考慮要不要前去光顧。

所以你總是對我的無能莫可奈何,又不得不硬著頭皮身先士卒!

「於是,我又輸了,我不敢面對我的害怕。」



「這是一種殘酷的生活,離開你之後。我必須面臨被一塊一塊的剝奪,而不能喊痛。」
(三)

緊接著又是什麼?

哦,是「崇拜」。

崇拜跟依賴是共生共存的,只是,崇拜指的是你做的比我好,而不管我會或不會還是必須要去面對的某些。

比如說:規劃行程、計畫未來、待人處事。這是族繁不及備載的,畢竟,我不可能真的去細數有什麼是你跟我都必須要去面的對。

我只知道,這些我做的都沒有你好。

我總是搞砸了與你的約會,因為過程中可能老是會有燈泡前來打擾而壞了你的大好情緒!

也沒有辦法像你一樣,在面對往後有可能發生的變數時還能信心滿滿。不過,你有一個最大的敗筆在你愛情的藍圖裡!你沒有料到我們可能會分手!

我很少看你得罪人的!你總會事先歸類那個人該放在那個位置上;該用什麼樣的方式對待!和得來,那個人就會對你又更重要一分!和不來,就算你極度厭惡也是會稍微收斂不愉悅的神色。

勇往直前、面對挑戰、果斷、明智。
這是我崇拜你的最大原因。

我無法如你一樣可以快速的明白自己要的、不要的。甚至是做了殘忍的決定也不心軟,只為了保護任何一個你覺得重要並且在乎的人。我總是不擅長拒絕。

「這一局,我贏。我可以不要崇拜你,頂多是要把更多人當成偶像。」

「打和好了,我想看見你為了我而殘忍,我還是想被你在乎!那是種又爽又痛的感覺。」

「不,我倔強的不肯認輸。」



「而這又是什麼?這是我某一部份的驕傲!不過,都被我拋下了!」

(四)

還有沒有?
糟了,我怎麼遺忘了「眷戀」呢?
這跟崇拜差的可遠了,這是一種偷竊!

我偷你對我的好、偷你的浪漫、偷你的溫柔體貼、偷你的深情款款、偷你的倔強、偷你的脆弱、偷你的笑容!

我尋找那些你悄悄為了我所做的每件事的證據,把它們偷進來,鎖在我的潘朵拉之盒,並且在傷心難過或與你爭吵時,再一點一點的拿出來,放在四周我觸之可及的範圍,獨享這種美好!

不讓你知道。

你私釀了這罈酒,我偷喝太多了,不得不醉!
「暈頭轉向的,容易迷失了步伐。」
「好吧,我是個愛偷的酒鬼,沒資格贏!」




「眷戀是一種會讓人流連往返的甜,只是�\久了,會苦澀!然後失真。」

(五)

最後一個對手,複雜的讓我頭痛!它的戰績歷史悠久到必須要從我認識你的第一秒開始算起!

何時結束呢?
可能要到你跟我都死了,才會停息吧。

「回憶」,這是個多麼沉重的名字阿。

我不知道該如何介紹這一號人物,它有點恐怖的像是戰爭中最低級的人海戰術!

「你可以不重視我,但你不能輕忽我所帶給你的一切。」

這就是回憶。
跟眷戀的差別之處只在於公開和不公開。

眷戀明指的是你不公開表明你對我的付出但我卻發現了的一切種種。回憶呢?這是兩個人都心知肚明並且一定會勞記在心的過去或現在。

那麼,我還需要再做些什麼解釋嗎?

跑馬燈也是戰術的一種!還有倒帶跟跳針!不停的不停的播放著過去的那些所有所有,是最讓人沒輒的做法。

偏偏,我還是會忍不住的放任自己去接受那些繞來轉去的畫面、聲音、影像!如果幻覺再深一點,我真的會以為你在夜裡擁抱我了。


「我不得不說,算你狠。」
「我可能做不到分手,因為忘記回憶是最困難的事。」
「輸了。」

這是可以陪伴我到老死的寶物,我如果丟棄了,那麼,我就不必再去追逐些什麼了。


(六)

仗已經打完了,我除了節節敗退之外,也搞得彼此遍體鱗傷!不得不選擇投降了。

實力相差太懸殊了。
好吧,我把我的心給你。

相愛就是:要永遠記得,與你相擁的那一刻有多麼感動!
如果戀愛只能這樣解釋的話,那麼,我會永遠記得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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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nnchang040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