俗話說台上一分鐘,台下十年�\。那我乾脆也來個照樣造句好了,這句話就是今天的主題,也就是易如反掌,難如上青天。

我們之所以會有這麼多機會,去寫一些別人沒聽過的故事,發明一些別人沒用過的專有名詞,還接二連三地創造出�\多各式各樣的自由文體,無論這篇文章的內容究竟是好是壞,這方面是完全取決於智囊團的發達,或者是日新月異的網路資訊產生的便捷所致。

我寫過不少作品,也參考過不少資料,部落格的興起確實給了大家不少曝光的機會,也正因為如此,所以什麼樣的創作風格都出現了,即使他們的作品不是那麼匠氣,只不過是作者長的有點姿色,寫的東西大家愛看、大家喜歡這樣的東西罷了。(外貌協會的朋友果然都是活到老學到老的視覺系高材生啊,我倒覺得你們這些人是來和作者閒聊瞎扯還差不多吧,真正有sense的人可才不把你們當作一回事哩!)

只是在台灣的創作領域裡面,一個人的長相假如看起來很「守法」,或是很「聽話」的那種人,只要他表現地太過於突出的話,搞不好還會被大家嫌「顧人怨」、「醜人多作怪」,他要長什麼模樣也是父母生的,這又不是他能夠決定、能夠改變的啊(如果變臉技術真的有那麼發達的話,男生想改王力宏還是金城武,女生想變林志玲、蔡依林還是九妞妞我都不反對啊)我實在猜不透你們心裡到底還有什麼事情可以埋怨的?不論你們是哪一種人好了,反正這些問題對我來說,都已經不重要了,看看別人還是想想自己吧。

我不可能有那個時間一個一個去看別人寫的東西,畢竟虛擬世界裡的競爭始終難以預測,所以在網友面前最好也不要展現太鋒芒的實力,適當地和對方保持些距離總是比較妥當,有些說不出口的話,還是想一想再講才可以。因為你不知道的事情,永遠比知道的還要多,就算要你和那些器量狹小的不明人士,為了一篇文章的評論,而引發筆戰甚至是洗版,那也只是浪費時間啊!對於熟悉的親戚朋友之間,我想早就應該保持這樣的態度了,更何況對方只是個和自己非親非故的網友呢?

我不希望好好的一個部落格,每天弄得像一篇寫不完的流水帳一樣。講到這裡,但是你又不得不寫,因為大家就是愛看這樣子的東西,一旦有了這樣的文章出現,必然有相對的回應﹔一旦有了相對的回應,馬上就有共同的話題﹔一旦有了共同的話題,馬上就成為他人創作的靈感。所以你個人創作的文章性質,絕對和你個人自身的視聽習慣,有著某種相當程度的關係﹔除非你像個生活在上古時代的化外之民,或是個不食人間煙火的神仙,從來都不看書,也不懂得什麼叫做娛樂。

我還記得過去自己曾在某個網站發文的時候,結果得到了很不好的回應。對方說我的文章有很多缺點,(這的確是事實,因為在�\讀上確實造成困擾,好像是標點符號的問題,對話的時候沒有用「」)而且那個網友講得還滿直接的,然後又說我文章內容寫得不夠充實,言下之意就是形容我的文章「不怎麼樣」(我在那裡,也看過該網友給其他網友寫的文章所做出的回應,回應的意見也差不多是說你應該……,而不是……,等等諸如此類的評語。當然我不會這麼做,也不可能去給對方留言,只怕自己一時會錯意,說話不得體)。面對這樣的問題,當然我不會想要和對方計較些什麼,也不敢去和對方argue些什麼(我也是後來才知道,那名網友居然是個寫作經歷高達十年以上的老手,而且五言絕句、七言絕句什麼都寫,然後文字排版又什麼都懂)。

其實我在很早之前,就開始想一些不存在的主角、寫一些虛構的故事了,(雖然我很久以前開始寫,但是我也斷了很久,因為我第一次開始寫的時候,可能你們都還小,甚至你們連自己在哪裡都還不知道咧,如果你們還在這裡的話,應該都在念國中了吧,十幾年的時間真的很快)畢竟創作是孤獨的,我相信有各位讀者們的支持,才是創作者最大的動力,不管什麼樣的文章都是如此。

有些人寫的文章被別人引用及轉貼,可能也只是覺得I don’t care,不會和網友們計較什麼﹔可是又有一些人心裡就是○○╳╳的,他會認為說我這篇文章就是寫來給你們看的,不是三天兩頭讓你們這些潛水遊客貼來爽的(那是當然的,轉貼引用的越多,寫文章的作者壓力同樣越大﹔因為他們會無時無刻地苦惱著,到底要秉持自己的風格創作,還是要繼續寫著大家想看的月經文)。

對於他人的著作,為了避免造成未來創作上所產生之疑慮及混淆(例如反覆張貼而又不表明文章出處、或圖像資料來源與作者姓名的情況下),我覺得還是放在家裡或電腦上自己欣賞就好了,我不是不欣賞他人的著作,只是在這種講求原始創作的觀念裡,推薦他人的作品固然是件好事,但不是所有人都允�\你這樣的行為(我能體會你想和他人分享優良作品的心情,我之所以會這麼告訴大家,就是不希望你因為一時的好意,然後莫名其妙地成為有心人士惡意檢舉的目標)。

或�\某某人不喜歡人家的文章,於是便聯合線上其他網友四處攻訐作者,說他任意抄襲剽竊。當然這裡所描述的,不是空穴來風的憑空捏造,而是你作者本身有弱點在對方手上,然而對方藉此同時混淆他人視聽及模糊焦點,繼而令他人對事主進行惡意毀謗行為之作為,為求自保我想除了上下交相賊之外,可能別無他策,因為對方也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,才能夠放你一馬,所以說起來你要毀掉一個人真的是a piece of cake,請他吃一塊蛋糕說不定哪天就可以打敗對方了!(他收了你的好處,難道他不會乖乖聽你的差遣嗎?萬一要是出了什麼樓子,再找他替你背黑鍋,不就達成你的目的了嗎?)

但是你要讓一個黑掉的人完全被漂白,除了你自己要有那種過人的勇氣之外,要不然還真的是難上加難呢!是不是這樣子?就像有人寫了一篇毫不起眼的文章,竟然莫名其妙地一砲而紅,有些人寫了十幾年還是載沉載浮,到了最後依舊時不我予﹔回頭想想,要把整個文章寫出來還真是易如反掌,至於要如何從芸芸眾生之中脫穎而出,同時還能把文章寫的獨特、寫的有質感,重點發揮地淋漓盡致,詞藻表達地鞭辟入裡,這實在是難如上青天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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